江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
关于公布省属9家医院第二次招标采购中标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省属医院药品招标采购委员会:
你委报来《第二次集中招标采购中标药品价格的报告》收悉。根据江西省计委关于下发《关于江西医疗机构集中招标采购及集中议价采购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赣计商价字[2002]921号),经审核,现予公布269个品种规格政府定价中标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对属于市场调节价的中标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由你委按省计委赣计商价字[2002]921号文件规定的计算公式盒三档差别差价率,即中标价格:0—50元,差别差价率委28%;50—200元,差别差价率委23%;200元以上,差别差价率为18%制定价格,并报我委备案。
2、本次公布的中标药品价格为最高零售价格,如高于国家公布的最高零售价格,则按国家公布价格执行。
3、本次中标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在招标范围内执行,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并在医院醒目处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盒患者的监督。
4、中标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自2003年元月30日起执行。
附件:江西省属9家医院政府定价中标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表
二○○三年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药品 价格 通知
抄报:省药品招标采购领导小组。 抄送:省卫生厅、省经贸委、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纠风办、医药集团公司、省物价 检查所、各设区市物价局。
江西省计委办公室 2003年1月17日印发